武漢強制垃圾分類進入“倒計時”。5月12日從武漢市城管執(zhí)法委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獲悉,《武漢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于日前獲武漢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預計今年7月1日起施行。
《辦法》對政府和職能部門在生活垃圾分類中的職責、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標準、規(guī)定生活垃圾分類具體要求、推行生活垃圾分類智慧化管理制度等方面作出了規(guī)定,明確武漢市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濕垃圾/易腐垃圾/餐廚垃圾)、其他垃圾 (干垃圾)等四類。
記者注意到,《辦法》首次對不按規(guī)定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和分類處理生活垃圾等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設定法律責任條款,單位違規(guī)最高可罰5萬元,個人違規(guī)將面臨50元至200元罰款。
據(jù)了解,武漢市較早開始對生活垃圾處理開展探索。2013年,武漢市就在東西湖區(qū)啟動垃圾分類工作。2017年,武漢市被納入全國首批46個垃圾分類試點城市之一,全面啟動生活垃圾分類試點。
武漢市城管執(zhí)法委相關負責人說,武漢出臺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意味著江城將由生活垃圾分類試點邁進生活垃圾強制分類階段。今年,該市將在全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實施垃圾分類全覆蓋,全市社區(qū)(行政村)垃圾分類覆蓋率要力爭達85%以上。(湖北日報 記者夏中華、通訊員金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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