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創(chuàng)文辦發(fā)布《突出不文明行為整治專項行動方案》
確保城市精細化治理工作常態(tài)長效
近日,十堰市創(chuàng)文辦發(fā)布《突出不文明行為整治專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針對亂扔垃圾、隨地吐痰等市民突出不文明行為展開專項整治,切實提升市民文明素質(zhì),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確保城市精細化治理工作常態(tài)長效。
方案指出,突出不文明行為整治專項行動的主要任務是整治亂扔垃圾、隨地吐痰不文明行為,整治亂丟煙頭不文明行為,整治車輛亂停放不文明行為,整治亂貼亂畫(小廣告)不文明行為等。針對以上四種突出不文明行為,方案明確了重點整治區(qū)域、整治標準和任務分工,明確了各種整治行動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提出了具體整治辦法。
方案要求,各區(qū)、各責任單位按照本工作方案迅速制定本轄區(qū)、本單位專項整治方案,進一步明確工作目標、整治標準、主要任務、責任分工、完成時限,2月底前完成全面宣傳發(fā)動,在全市上下形成濃厚的輿論氛圍,不斷提高廣大市民的支持率和參與度。6月底前,各牽頭單位、責任單位要依據(jù)《十堰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職責規(guī)定和本方案中的整治重點區(qū)域、標準,結(jié)合各自責任分工,對不文明行為全面進行集中整治和教育引導,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明顯成效。7月至12月,是鞏固提升階段,各牽頭單位、責任單位要進一步完善常態(tài)長效措施,持續(xù)加大整治力度,防止問題反彈,切實提升市民文明素質(zhì),切實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確保城市精細化治理工作常態(tài)長效。
方案強調(diào),要強化依法履責,各牽頭單位、責任單位要切實履行《十堰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賦予的法定職責,高標準嚴要求推進各項不文明行為整治工作。
要強化專班落實,各牽頭單位、責任單位要迅速組建工作專班,細化工作方案,明確責任領導,充實執(zhí)法力量,強化資金保障。牽頭單位要履行牽頭抓總職責,責任單位要不推不等、主動擔責,密切配合、聯(lián)動共治,增強工作合力,確保取得整治實效。
要強化宣傳引導。各牽頭單位要主動對接新聞媒體,對專項行動進行跟蹤報道,廣泛宣傳不文明行為專項整治的內(nèi)容要求;各地、各單位要通過微信群、微信公眾號、宣傳櫥窗、曝光欄等多種渠道,加大不文明行為的曝光力度,在全市上下營造濃厚的社會輿論監(jiān)督氛圍,讓不文明行為無藏身之地。
要強化督辦考核。各牽頭單位、責任單位要建立內(nèi)部督查機制,認真自查自糾,及時優(yōu)化方案改進方法,嚴格按照法定職責、時間節(jié)點和標準要求,推進整治任務全面落實。市創(chuàng)文辦定期開展督查,通報工作進展,結(jié)果納入城市管理考核重要內(nèi)容。對專項行動中不擔當、不作為、推諉扯皮、敷衍塞責的單位和個人,依據(jù)《十堰市創(chuàng)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問責辦法》嚴肅處理。(十堰晚報記者 呂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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